导航菜单
首页 >  江苏教育 高等教育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  > 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名单和第四批出版名单的通知

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名单和第四批出版名单的通知

2016年立项建设教材中,修订教材须在2018年10月1日前出版,新编教材须在2017年10月1日前出版;2015年立项建设教材中,修订教材须在2017年7月1日前出版;逾期没有出版(或未经审定自行出版)的教材,除已被立项为“十二五”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或“十二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项目外,将被取消立项建设资格。

   各高等学校对于立项建设的省重点教材要加强管理,重点支持,帮助正式出版,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;应优先选用已出版的省重点教材,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。

相关推荐: